尚方宝剑遇到免死金牌能不能斩?
古代皇室权力的象征——尚方宝剑与免死金牌
古装剧中,我们常常看到尚方宝剑与免死金牌的出场,它们分别代表了皇家的最高权力与恩赐。这两大神器,究竟谁的权力更大?今天我们就来深入下。
尚方宝剑,源于皇家的尚方机构,是专为皇帝锻造刀剑等兵器的部门。此剑不仅锋利无比,更是皇帝御赐给亲近官员的权威象征,具有先斩后奏的权力。手握尚方宝剑的官员,几乎掌握了与皇帝等同的审判权,可以斩杀任何等级的犯罪官员,即使是位列三公九卿的高官也不例外。
而免死金牌,是古代帝王赐给功臣的凭证,代表着世代的优遇或免罪特权。这种金牌的制作精细,一般用朱砂写在铁制的凭证上。从古代开始,为了取信和防伪,铁券从中间剖开,一半颁给持有人,另一半则藏在朝廷的府库中。当持有人遇到问题时,就可以拿出铁券进行勘合,作为免罪的证据。
那么,当一位持有尚方宝剑的钦差准备行使权力时,若遇到持有免死金牌的人,情况又该如何呢?尚方宝剑与免死金牌的碰撞,究竟谁能胜出?
这两大神器,一件是超越诉讼程序的御赐利剑,一件是具有刑事豁免权的皇授金牌。它们的作用相对立,法力相当,既能克制对方,却又无法完全压制对方。
我们大多是从小说、戏剧以及影视作品中了解到这两大神器的针锋相对。但在真实的历史中,我们从未真正见到过它们同时出现、针锋相对的一面。在漫长的政权斗争中,它们真正能发挥作用的机会并不多。皇帝在操控着一切。
现实中,持有尚方宝剑的官员得到更多的是一种荣誉。绝大多数情况下,他们并不会轻易拿着尚方宝剑去。即便要杀,也主要是针对级别较低且犯了死罪的官员。持有尚方宝剑的官员在使用权力时,必须要向皇帝请示,以皇帝的示下为准。
这是因为代行天子职权是一件极其严肃的事情,错杀了皇帝并不想杀的人,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麻烦。例如,袁崇焕因为擅自诛杀正一品的皮岛守将总兵,虽然毛文龙十二当斩首,但却不能由擅自作主诛杀,结果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
尚方宝剑与免死金牌都是皇权的象征,各自有着独特的地位和权力。它们之间的碰撞,更多的是在戏剧和小说中展现,真实历史中极为罕见。对于持有者来说,更多的是一种荣誉和责任的象征,需要谨慎使用。袁崇焕曾奏疏言明,毛文龙身为大将,诛杀之权非臣下所应拥有。他自陈罪状,谦卑地坐在草席之上,表示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无奈。这反映出尚方宝剑的使用权,并非随意可得,而是受到严格制约的。
免死金牌的赐予,并非简单的功赏。只有皇室宗亲、建国元勋及天子近臣等特定人群,才有可能获得此殊荣。这些人均出身显赫,功勋昭昭,深得皇帝信赖。而那些持有尚方宝剑的大臣,有几个敢不于皇帝,擅自对持有免死金牌的人动手?一旦出错,自身也难保。
若大臣擅自以尚方宝剑诛杀持有免死金牌之人,必然引发舆论风波。会有人质疑,皇帝既已赐人免死金牌,又何出此言,让其陷入险境?这无疑会损害皇帝的信誉。皇帝往往会选择保全大局,将责任归咎于动辄使用尚方宝剑的大臣,以维护自己的权威和形象。
聪明的尚方宝剑持有者都会尽量避免与免死金牌持有者发生冲突。这并非因为尚方宝剑的法律效力不足,而是因为持有者需顾及赐剑的天子。
在江山稳固之际,如洪武三年大封功臣之时,尽管有免死金牌的庇佑,但一切仍应以适度为界。一旦过于嚣张,触及皇帝底线,免死金牌的效力也将大打折扣。例如朱元璋为消除隐患而杀戮功臣,即使是手持免死金牌的功臣也难逃一死。
马关条约签订前的李鸿章也曾寻求尚方宝剑的庇佑,得到授权后却在条约签订后失去实权。这再次证明,尚方宝剑与免死金牌虽源自皇帝,是皇权的延伸,但其效力终究受制于皇帝。它们虽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但并不能完全保护持有者免受皇权的制裁。
尚方宝剑与免死金牌的持有者需明智行事,谨慎使用权力。它们虽为皇权的象征,但最终仍受制于皇帝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