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婚嫁最初是哀痛的事 新郎家三日不能奏乐
官吏与媒权
在古老的周礼中,有着对男女婚嫁的明确规定:“令男三十而娶,女二十而嫁”。这些规定的背后,隐藏着执行者与弹性。特别是在仲春时节,人们奔放不禁,展现了原始的动物性冲动,而国法也在这春日的狂欢中展现出一种宽容。从周朝到春秋,专职的媒官“媒氏”,负责连接男女,促成婚姻,并授予他们田宅,以便他们能够安定成家。只有当男人结婚三年后,他们才被允许为国家服役或作战。
嫁娶之礼:古今之变
尽管现代人的婚嫁常常被视为喜庆之事,但在远古时代却并非如此。在那个时候,婚礼通常在夜晚举行,一切装饰、车马服装都是黑色。这种习俗起源于古代人将阴引入家门的观念,黑色便是阴的象征。夜晚的黑马与黑衣人一起前往迎亲。在黑暗中,车前的两盏烛火作为前行的指引,象征着即将步入婚姻的男女。
据《礼记》记载,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火的传统似乎暗示着女儿的不舍离去和回家的愿望;而新婚三日,男方家中不能奏乐庆祝则凸显了婚礼的哀痛氛围。这些传统习俗在现代已经逐渐淡化,取而代之的是张灯结彩的喜庆氛围。然而在古代,婚礼被视为一种哀事,甚至不被允许庆祝。从远古到今天,“昏事”一词的变迁体现了习俗的转变和人们对婚姻的认知演变。尽管如此,“花轿”作为古代婚礼的象征仍然被保留下来。
嫁娶规矩与女性命运
古代女性出嫁的年龄受到严格限制,“三十不嫁要受罚”。如果超过三十岁仍未出嫁,将面临罚款。这种规定虽然不重,但却是对那些迟迟不嫁的女性对习俗挑战的惩罚。与此“姆”这一身份被用来指代那些因种种原因未能生育而被休弃的女性。她们在五十岁时如果仍然未嫁则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则,只有那些能够遵守“妇道”的女性才有机会成为保姆或照顾他人的孩子。在汉朝,废妻的标准包括无子、淫佚等七条标准中的任何一条都足以让妻子被休弃。古代女性常常需要私下积蓄以应对可能的风险和挑战。《官吏司媒权》揭示了古代社会对婚姻的认知与规定以及女性的命运与处境的变化与演变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