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时期的通判是什么官职 放到现在是什么级别

黄历节日 2025-08-15 20:01www.bionity.cn奇谈网

通判:宋朝的独特官职与现代对比

今天奇闻网带来的这篇文章,将带您深入了解古代的通判一职,其在宋朝的职能与现代对应级别的对比。让我们一同展开这段历史之旅。

通判,一个由皇帝直接任命至各州的官职,与知州共同治理地方。其特殊之处在于,通判有权直接对皇帝报告各州事务,且政令的颁布需二人联名方得生效。在官职体系中,通判虽居知州之下,却拥有独特的权力,可以绕过知州直接上报皇帝。那么,它在现代相当于哪一级别的官呢?

通判,简称“通判州事”或“知事通判”。回溯至宋朝,赵匡胤吸取前朝教训,为避免出现唐末藩镇武将专权、皇权旁落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于是设立了通判这一新职。通判的作用既在于监督知州,又在于与知州共同治理,因官职权力的相互牵制,知州往往会防范通判,担心其抓住自己的错误或把柄上报给皇帝。

在宋代,通判的职权广泛,除兵马、赈灾财务粮食及重大犯人案件的处决外,其他事务均参与意见发表,并掌握一票否决权。通判还肩负监察职能,一旦知州等有不良行为,便会向皇帝汇报。尽管知州在官职上高于通判,但二者之间的制约关系避免了知州地方权力的过大。与现代社会相比,宋代的通判就像是地方行政的主要领导,其职能与现代的监察组颇为相似。

南宋时期,通判的职能进一步增加。文献记载其“入则贰政,出则按县”,在军事上则负责钱粮之责。通判还需与知州一起协力催缴经制、总制钱额,并将其送入户部。可见,通判的权力在一州中为二把手,其职责繁重且权威。也有人为了官职升迁而与地方官相互包庇,成为朝廷的隐患。赵匡胤原意是要互相牵制,却未料到这一制度在后期为朝廷带来了不小的祸患。

历史上的通判职责屡经变迁,值得注意。诸如苏轼、王安石、陆游等人均曾任职通判。此职位在宋朝时期难以取得显著政绩而晋升,这也导致了后期通判一职的性质发生了变化。深入这一历史现象,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古代官制及其背后的社会、政治背景。

通判作为宋朝独特的官职,在现代社会并无完全对应的职位。但其职能与现代的监察、审计及地方行政领导职务有一定的相似之处。通过对通判的了解,我们能更深入地感受到古代官制的魅力与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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