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禁鱼(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公布长江禁渔工

黄历节日 2025-09-10 05:46www.bionity.cn奇谈网

江苏省自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以来,市场监管系统迅速行动,通过一系列专项行动,坚决斩断了销售产业链。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于9月21日公布了长江禁渔工作的十大典型案例。以下是部分案例的详细介绍:

案例1】

在南京市溧水区,一场针对食品自动售货机的执法检查行动展开。检查发现,某自动售货机内存放着标识为“长江大白鱼”的鱼类制品。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商家停止销售,并扣押相关涉案产品。此案的线索已移送至相关属地市场监管局进行深入调查。

案例2】

苏州工业园区某餐馆因在大众点评上宣传销售“江团鱼”而引发关注。经市场监管局核实,该餐馆不仅在网上宣传,实体店菜单上也有相关字样,且后厨还存活有江团鱼。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案例3】

扬州市江都区某酒店为了招揽顾客,在“美团APP”上发布含有“红烧江鲜”字样的菜品信息。但实际上,酒店使用的是养殖水产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相关规定,当地市场监管局已对其进行处罚。

案例4】

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对一家餐饮商户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查获了多种标称来自长江的淡水鱼类。经鉴定,部分鱼类并非如标签所示为“中华鲟”和“长江鮰鱼”,而是其他品种。该商户涉嫌虚假宣传,已被立案调查。

案例5】

常州市钟楼区市场监管局在淘宝网店发现销售“长江白鱼”的情况。虽然网店声称销售的是“长江白鱼”,但经核查,该批发部并未实际采购过此类产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并已向相关生产厂家发出调查函。

案例6】

无锡市江阴市市场监管局在检查中发现某菜馆销售的鱼类无法提供相关的繁育证明、销售标识、进货凭证等。该局将对涉案鱼类进行品种鉴定,并对冒充“长江白鱼”“长江鲈鱼”的虚假宣传行为依法处罚。

这些案例充分展示了江苏省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方面的决心和成果。通讯由宗思言提供,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薛玲综合报道。案例7:胭脂鱼的风波】

在南通如皋的一片宁静之中,一场关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江胭脂鱼的意外事件引发了关注。一次市场监管与公安局的联合检查中,一条活鱼在邹某经营的酒店鱼缸内被发现,经专家辨认,这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长江胭脂鱼。邹某从市场购入这条鱼,意图将其作为食材供顾客挑选食用。法律的铁腕不容侵犯,依法对其罚款1360元,并及时将这条胭脂鱼交由南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实施保护并放生,守护了生态的和谐。

案例8:招牌之下的真相】

南通市开发区的一家土菜馆,门头招牌上醒目的“江海鲜”三字吸引了顾客的眼球。当市场监管局对其进行检查时,却发现菜单上的“江杂”菜品实则并不存在。虽然当事人坦言并无长江渔获物销售,但从事虚假广告宣传的行为依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这次事件提醒我们,诚信是商业之根本,虚假的招牌终究难以长久。

案例9:长三角地区的联动执法】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在接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关于使用“长江鱼”字样的商品信息数据后,迅速展开核查。经过检查,大部分商品信息均合规,但为了加强长江保护,江苏省与上海、浙江、安徽等地市场监管局携手,建立了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联动执法工作机制,共同守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案例10:湖蟹变身江蟹的教训】

扬州市广陵区市场上的一次兜售江蟹的行动引起了监管部门的注意。当事人以湖蟹冒充江蟹,企图误导消费者,这一行为被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罚款3000元。此次事件再次提醒商家,诚信经营是根本,任何对消费者的误导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延伸阅读:立体监管的力量

自江苏全省启动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以来,江苏省市场监管系统积极行动,不仅在重点场所张贴通告,引导市场主体和消费者,还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立体监管模式,全面细致排查,严打违法广告。这一行动展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决心和力度,为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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