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女大学生案主犯提出无罪上诉
封面新闻独家报道: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后续,被告人全面提起上诉
近日,封面新闻记者获悉,南京女大学生遇害案的三名被告人洪峤、张晨光、曹泽青已全面提起上诉。此消息来自受害人家属李某月的父亲李先生。他透露,洪峤认为自身无罪,而张晨光和曹泽青则是因为认为一审量刑过重而选择上诉。
此前,这一案件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州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法院对洪峤以故意罪判处死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死刑,并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张晨光和曹泽青则因故意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祁文强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洪峤与被害人李某月之间存在恋人关系,后因矛盾激化,洪峤产生了杀害李某月的念头。他不仅邀约张晨光和曹泽青多次商议杀害李某月的计划,还指使祁文强在南京市某度假区盗窃单目夜视仪,用于作案。2020年7月,洪峤等人将李某月诱骗至勐海县普洱茶公园并杀害。
洪峤的犯罪行为不仅仅局限于故意罪。法院还认定其犯有盗窃罪,指使祁文强盗窃单目夜视仪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洪峤是犯意提起者、策划者和指挥者,其罪责最为突出。法院在判决时数罪并罚,对洪峤判处了重刑。
受害人家属李某月的父母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案件附带的民事赔偿。他们决定不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显示出一定的宽容与理解。对于凶手洪峤的一审判决结果,他们表示出了坚决的态度。
目前,被告方暂未对是否上诉做出表态。但封面新闻从相关渠道获悉,三名被告人均已提起上诉。这一案件的进一步发展将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这一悲剧性事件的背后,不仅反映了被告人洪峤的残忍与冷酷,也引发了社会对于恋爱关系中的矛盾处理、法律对于此类行为的惩处力度等问题的深思。如何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发生,将是社会需要深入思考与探讨的问题。洪峤等三人在南京选定普洱茶公园为作案地点,诱骗并残忍杀害了李某月。案发后,洪峤不仅企图通过精神鉴定逃避责任,还指使同案犯翻供。最终,洪峤等三人被法院认定犯故意罪,而洪峤更是被认定为犯罪策划者、指挥者,犯意提起者,需对其犯罪行为承担最高责任。
时间回溯到2020年7月,洪峤等人在南京策划了这起案,他们选择了偏远的普洱茶公园作为作案地点,精心设计杀害计划并进行了多次演练。他们诱骗李某月到达现场,最终导致了她的死亡。洪峤等人的行为极其残忍,令人震惊。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洪峤的辩护人以他患有精神疾病为由提出辩护,但法院并未采纳这一观点。据调查,洪峤虽然曾因病入院治疗,但距离案发已近十年,且洪峤在案发前表现出的行为足以证明他具有完全的刑事责任能力。法院认为洪峤对犯罪进行了精心策划,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
在共同犯罪中,洪峤是犯意的发起者、策划者、指挥者,并提供了作案费用。他的罪行极其严重,人身危险性大,依法予以严惩。张晨光和曹泽青在共同犯罪中的责任虽然小于洪峤,但也应受到相应的惩罚。洪峤还涉及盗窃罪,应数罪并罚。祁文强在盗窃共同犯罪中也被认定为主犯。
被害人李某月的家人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认为这是对生活归于平静的最好动力源泉,也是对被害人的告慰。这起案件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判决结果也反映了法律的公正和严明。对于这样的犯罪行为,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打击,以维护社会的公正和秩序。
这起案件也提醒我们,要关注精神疾病患者的治疗和监管问题,防止他们因疾病而犯罪。我们也要加强社会的道德教育和法律意识,提高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道德水平,从源头上预防犯罪的发生。
我们要对法律表示敬意,它公正地处理了这一案件,给予了被害人及其家人一个公正的答案。我们也要呼吁大家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社会。